近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看了相关资料和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作如下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是正常业务生产的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蒋岳祥 赵国浩 王成方
二○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