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县光正燃气”)向新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借款保证合同》。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源县光正燃气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新源县光正燃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7月26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