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0号文核准,于2016年6月16日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05,92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924,249,999.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3,389,193.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055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具体内容见2016年6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银行名称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44127010010001825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77010154800028749 |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及前次变更用途后尚未使用的“偿还收购eDevice公司股权的银行借款和支付第二笔收购eDevice股权的第二笔转让款”中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6,194.10万元及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相关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情况和专项账户注销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