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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设立孙公司概述

1、 为满足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在连云港市设立全资孙公司振江开特(连云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设立孙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振江开特(连云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近日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 名称:振江开特(连云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58号

4、 法定代表人:胡文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19年7月3日

7、 经营范围:金属结构件、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三、本次设立孙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辐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产业基地布局,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税收、环保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全力支持孙公司做好业务规划,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协作,明确孙公司的经营策略,实现市场、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等多层次的有效跟进、配合,积极防范和应对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本次拟对外投资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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