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天顺债”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分别于2019年7月3日、4日、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天顺债”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7天顺债”债券持有人可以在2019年7月3日-5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天顺债”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天顺债”的回售数量为1,450,18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45,018,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2,549,820张。
针对回售申报情况,本公司已准备足够的资金,确保回售款项的支付。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8月14日。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