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前获得并认证审阅了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及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纺呢绒面料及服装的设计、生产及销售。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间接控制利邦控股有限公司和雅格狮丹控股有限公司,从而控制CERRUTI 1881、GIEVES & HAWKES、KENT & CURWEN、D'URBAN、Aquascutum等国际高端时尚品牌,公司业务范围将从毛纺纱线、面料、服装生产向高附加值的时尚品牌运营业务延伸,通过发展智慧门店网络、社交电商、高端品牌私人定制等新零售领域激发品牌活力,充分发挥纺织“智”造、时尚品牌板块协同效应,延伸产业链发展空间,从而实现现有纺织“智”造向高端时尚品牌运营的转型升级,成为国际领先的高端时尚品牌运营商,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利群 | 李井新 | 卢浩然 |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