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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之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9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及其摘要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公开披露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经过事后复核,因工作人员疏忽,需要对上述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主要更正内容如下:

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相关内容更正

1、“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之“(二)华宏科技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发展良好,同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经验”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华宏科技于2015年12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正式步入“再生资源+电梯部件”双主营业务时代,威尔曼凭借多年深耕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电梯安全部件和其他电梯精密零部件积累的市场口碑、模块化技术及平台化产品、行业定制化经验等综合优势,已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该次并购是一次成功的跨行业并购,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购后整合顺利,协同发展良好,实现公司抗周期的战略目标。在威尔曼并入华宏科技之后,华宏科技的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3.0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9.16亿元,净利润从2015年的亏损1,993.59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盈利16,009.41万元,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

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

更正后:

华宏科技于2015年12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正式步入“再生资源+电梯部件”双主营业务时代,威尔曼凭借多年深耕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电梯安全部件和其他电梯精密零部件积累的市场口碑、模块化技术及平台化产品、行业定制化经验等综合优势,已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该次并购是一次成功的跨行业并购,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购后整合顺利,协同发展良好,实现公司抗周期的战略目标。在威尔曼并入华宏科技之后,华宏科技的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3.0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9.16亿元,净利润从2015年的亏损1,205.19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盈利16,009.41万元,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

2、“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鑫泰科技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1596606G

更正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05892240577

3、“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关于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的说明”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更正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以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更正后:

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更正前:

10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华宏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华宏集团、 胡士勇、 胡士勤、 胡士法、 胡士清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以外,本公司/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更正后:

10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华宏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华宏集团、 胡士勇、 胡士勤、 胡士法、 胡士清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以外,本公司/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的相关内容更正

1、“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之“(二)华宏科技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务发展良好,同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经验”的相关内容

更正前:

华宏科技于2015年12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正式步入“再生资源+电梯部件”双主营业务时代,威尔曼凭借多年深耕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电梯安全部件和其他电梯精密零部件积累的市场口碑、模块化技术及平台化产品、行业定制化经验等综合优势,已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该次并购是一次成功的跨行业并购,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购后整合顺利,协同发展良好,实现公司抗周期的战略目标。在威尔曼并入华宏科技之后,华宏科技的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3.0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9.16亿元,净利润从2015年的亏损1,993.59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盈利16,009.41万元,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

更正后:

华宏科技于2015年12月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威尔曼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正式步入“再生资源+电梯部件”双主营业务时代,威尔曼凭借多年深耕电梯信号系统、门系统、电梯安全部件和其他电梯精密零部件积累的市场口碑、模块化技术及平台化产品、行业定制化经验等综合优势,已成为迅达、通力等国际电梯巨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该次并购是一次成功的跨行业并购,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购后整合顺利,协同发展良好,实现公司抗周期的战略目标。在威尔曼并入华宏科技之后,华宏科技的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3.0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9.16亿元,净利润从2015年的亏损1,205.19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盈利16,009.41万元,逐年快速增长。不但被并购企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亦实现较快增长。

2、“重大事项提示”之“十、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的相关内容更正前:

10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华宏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华宏集团、 胡士勇、 胡士勤、 胡士法、 胡士清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以外,本公司/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更正后:

10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华宏科技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华宏集团、 胡士勇、 胡士勤、 胡士法、 胡士清上市公司董事周经成的一致行动人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65,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8%)。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以外,本公司/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无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内不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为了便于投资者的理解,公司对预案及其摘要的释义进行了增补。更正后的《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更新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摘要(更新后)》将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本次更正对公司已披露信息内容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正常进行。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及报告使用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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