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 召开情况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第一条 为维护同舟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公告编号:2019-020
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同舟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章程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同济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