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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9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的股份用途: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价格:不超过7.20元/股

5、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数量: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2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约为2,777.78万股,占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90%。

8、回购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年7月6日)至2019年7月6日

9、回购方案实施情况:回购的实施期限已满,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7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9月2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7月6日,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已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7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07,446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最高成交价为7.210元/股(由于股票价格波动较快,于7.210元成交10,000股),最低成交价为5.3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019,502.79元(含交易费用)。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披露的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8.05万元),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2、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数(与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还差98.05万元),主要是公司存在回购敏感期、回购节奏、股价高于预定价格区间情形、节假日休假等及公司回购安排等因素综合影响,致使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

二、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5,107,446股,预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本次变动回购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108,923,42515.30%0108,923,42515.63%
无限售条件股份603,105,37584.70%15,107,446587,997,92984.37%
总股本712,028,800100%15,107,446696,921,354100%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自2018年9月20日首次回购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审慎实施回购,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第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个交易日内等相关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等法规规定的期间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进行首次回购以来,在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3,130,400股,对应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4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12,574,936股的25%。

五、股份注销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15,107,446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5,107,446元,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本次回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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