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两部分,首期员工持股计划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2022)将在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后,于2020年至2022年内滚动设立三期,分三期实施。以上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每期持股计划的设立,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奖励基金计提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