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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6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8日发出,于2019年7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关于收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与管理的需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收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均与公司具有聘用或雇佣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A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B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C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E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F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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