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
根据《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将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意见:
关于收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关于收购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与管理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函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月红 单喆慜 吴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