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2日在新昌县雷迪森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43,656.69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