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关联董事董明珠、黄辉、望靖东、张伟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