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对资金使用进行了精心规划,决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2017年6月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36)。
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泰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新增开立专用结算账户,并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3日,公司在泰隆银行杭州分行开立存储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及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7)。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2日、2018年7月3日和2019年1月17日,在泰隆银行杭州分行将定期存款到期后的部分专户资金再次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018-49、2019-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定期存款到期后,款项自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泰隆银行杭州分行继续将部分专户资金再次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期限 | 利率(人民币结算) |
1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000,000.00 | 2019-01-17—2020-01-17 | 2.10% |
40,000,000.00 | 2019-07-04—2020-07-04 | 2.10% |
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在将上述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不可转让。
3、公司不得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定期存款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进行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