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6月30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延期履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业绩补偿义务人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及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因公司重组相关承诺方就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对公司进行补偿而回购股份事项及工商变更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全部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具体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具体方案;
2、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办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股份等相关事项;
3、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4、签署、补充、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一切文件及协议;
5、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公司股份回购、注销、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