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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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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8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28日以书面形式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福州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西藏信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人民币33,435万元收购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华威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物流”)100%的股权,华威物流于2013年1月23日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内)17.41万平方米的仓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华威物流存在目标地块土地、房屋和运营所需的基础设施资产,且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或有负债的价格。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地块将由公司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洪波先生为福建华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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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于2019年9月4日到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9月4日。除上述决议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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