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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3 号)核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6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305,200,0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费(含税)人民币25,942,000.00元、保荐费(含税)人民币1,000,000.00元后的金额278,258,000.00元,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30日汇款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中介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93,227.5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964,772.4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955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公司于 2018 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9月30日延期至 2019年6月30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便于子公司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银行新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万元)计划建设时间
1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15,804.0515,804.052年
2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11,989.7610,792.431年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1,000.00-
合 计38,793.8126,596.48

10 月 31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28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专户账号资金余额(元)资金用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92050078801800000034528,299.29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8110501012800957596632,136.00高速铁路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接触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10302792920010818343,027.40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
合计1,203,462.69

2、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江阴康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专户账号资金余额(元)资金用途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110302792920010795513,418,808.88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
合计13,418,808.88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现已基本完成,公司将新增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产能8,000吨,其中新型铜母线新增产能5,000吨,铜制零部件新增产能3,000吨。截至2019年6月28日,上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节余资金(含利息)
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10,792.4310,792.439,681.521,346.18
合计10,792.4310,792.439,681.521,346.18

注:结项后,该募投项目的设备尾款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余、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另一方面,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96,815,168.38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6.40%,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3,461,836.28 元(含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13,461,836.28元(含截至 2019年 6 月 28 日利息收入净额)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节余募集资金转出上述募集资金后,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承诺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346.18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 1,346.18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铜母线及零部件技改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的考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声祥 梁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7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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