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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4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9-05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创”)、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张祖蕾先生、董事黎重林先生、监事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颜呈祥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南通中创持有公司股份1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南通中创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

张祖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3%,张祖蕾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与董事张祖蕾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南通中创与张祖蕾先生计划累计减持7,5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9%。本次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黎重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黎重林先生计划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9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4%。

薛治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薛治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2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

钱清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钱清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2,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

颜呈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颜呈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6,8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类别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通中创持股5%以上股东19,380,0007.19%019,380,0007.19%
张祖蕾董事、南通中创之一致行动人11,400,0004.23%8,550,0002,850,0001.06%
黎重林董事412,5000.15%309,375103,1250.038%
薛治祥监事会主席1,282,5000.48%961,875320,6250.12%
钱清友监事171,0000.06%128,25042,7500.016%
颜呈祥副总经理427,5000.16%320,625106,8750.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东类别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本次拟减持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通中创持股5%以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大宗交易4,845,0001.80%
张祖蕾董事、南通中创之一致行动人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2,680,0000.99%
黎重林董事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91,8750.034%
薛治祥监事会主席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320,6250.12%
钱清友监事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42,7500.016%
颜呈祥副总经理个人资金需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转增股份集中竞价106,8750.04%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证券法规明确的信息披露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祖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祖蕾和沈卫群任意一人于公司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祖蕾或沈卫群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张祖蕾或沈卫群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张祖蕾或沈卫群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2)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祖蕾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若需减持,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薛治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申报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黎重林、钱清友、颜呈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

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南通中创、张祖蕾先生、黎重林先生、薛治祥先生、钱清友先生、颜呈祥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张祖蕾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黎重林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4、薛治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钱清友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6、颜呈祥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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