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认购私募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文传媒”)控股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星通”)拟与北京千贤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挑战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共同认购北京蓝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拟定名称“北京蓝天丝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或“合伙企业”或“蓝天创投”,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出资份额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19-036《中文传媒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认购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7月3日,智明星通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及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正式签署《北京蓝天丝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名称:北京蓝天丝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北京海淀区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委托进行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投资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暂定为8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前5年为合伙企业投资期,投资期届满至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合伙企业应在投资期内完成所有投资计划,退出期内合伙企业不再进行投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合伙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
(二)合伙人名称、出资方式、数额、出资比例
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各合伙人的名称、出资方式、数额、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 出资 方式 | 出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北京创新壹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货币 | 200 | 1% | 普通合伙人 |
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4,000 | 20% | 有限合伙人 |
北京千贤科技有限公司 | 货币 | 11,000 | 55% | 有限合伙人 |
霍尔果斯挑战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货币 | 1,800 | 9% | 有限合伙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货币 | 3,000 | 15%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 | 20,000 | 100% | — |
(三)合伙企业的管理
1.合伙企业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经代表认缴出资比例二分之一及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安排不少于 3 名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甄别和决策。
(四)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实现长期资金增值之机会,将投资于大文娱行业的初创型公司等,以中早期投资为主。
(五)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合伙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相关的费用。
(六)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的各项损失及费用应在各合伙人的资本账目之间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但有限合伙的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根据协议约定分担。
2.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七)争议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及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三、备查文件
1.《北京蓝天丝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