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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2个月内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数量累计不超过实际采购量,投入期货账户保证金金额控制在2,0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机、风机,生产所需的主要基础原材料是铜(漆包线)、钢材(硅钢和冷轧钢板)和铝材(铝锭)等。因而铜、钢材及铝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较大影响。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多变,有色金属市场波动较大,有色金属产品金融属性越来越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金属铜期货交易品种。

2、预计投入保证金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继续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12个月内对累计不超过实际采购量的铜进行套期保值,公司投入期货账户保证金金额控制在2,0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商品期货铜为国内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四、期货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抵御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会计风险: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操作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公司下载相应期货操作软件并指定交易员执行交易指令。若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会导致公司套期保值未达目标,产生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目前进行套期保值只能以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铜、铝、螺纹钢以及塑料等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上述制度就业务操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交易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理、报告制度、信息保密、责任追究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作为公司期货业务的管理机构,总经理为期货小组负责人,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财务部具体进行业务操作,采购部、销售部配合工作,内部审计室对交易执行情况进行风险监控,证券办公室负责交易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全员协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有效执行。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

过实际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2个月内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数量累计不超过实际采购量,投入期货账户保证金金额控制在2,0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且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已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已有一套完整的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制度、流程与风险控制措施,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继续从事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理性应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业务管理

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全体独董同意公司根据《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1、《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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