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实际供货需求,将原由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厦
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实施主体部分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