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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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接到公司股东周新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前期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 押股数(股) | 质押开 始日期 | 解除质 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周新基 | 否 | 8,000,000 | 2017年4月11日 | 2019年6月28日 | 国泰君安 | 6.83% |
合计 | — | 8,000,000 | — | — | — | 6.83% |
截至2019年6月28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日,周新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63,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4%。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93,861,967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80.18%,占公司总股本的6.13%。
三、备查文件
1、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