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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层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层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华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将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投”)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至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已经省投集团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6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地点 ...... 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九华旅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省创业投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控股股东/省投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省高新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677568837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服务。
经营期限2008年7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身份证件号码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汉东执行董事342829196805******中国合肥
陈昌胜总经理340104197008******中国合肥
胡安明监事342423198511******中国合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省高新投对九华旅游的统一管理,省投集团决定将省创业投持有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至省高新投。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省创业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26.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70%。

本次权益变动系省投集团将全资子公司省创业投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至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省高新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省创业投将不再持有九华旅游的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二、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划出方: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划入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二)被划转国有股权额及划转基准日

1、双方同意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2、双方同意根据有关规定,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2018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9HFA10388)为依据,甲方将其拥有的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上述审计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标的股权状况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规定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2、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因接受标的股权而产生任何形式的或有负债。

(四)产权交接方式

按照本协议约定,在标的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经批准后,乙方立即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二)本次无偿划转后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在本次无偿划转前,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调查和了解的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省创业投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省高新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70%股份,加上省高新投同时拥有的上市公司12.13%的股份表决权,省高新投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83%,省高新投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省投集团的唯一出资人为安徽省国资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划入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省高新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后,进一步理顺了管理关系,强化省高新投对九华旅游的统一管理,上市公司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三)如本次无偿划转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

准部门的名称、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批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九华旅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三)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池州市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267,338股 持股比例:14.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减少16,267,338股 变动比例:减少14.70% 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省创业投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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