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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旅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第16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及《准则第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旅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九华旅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集团”)将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投”)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至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是在省投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已经省投集团批准,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 6(三)信息披露义务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10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1(二)最近五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 1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1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4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1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1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1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8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9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19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9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19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19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 19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20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0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21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1

(一)独立性的说明 ...... 21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21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2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 22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2

三、关联交易情况 ...... 23

(一)关联交易的说明 ...... 23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4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4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24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4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4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5

一、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5

二、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5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 26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6

(二)合并利润表 ...... 2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 3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 ...... 36

二、备查地点 ...... 36

附表 ...... 38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省高新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省创业投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省投集团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九华旅游、上市公司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省高新投与省创业投签署《关于所持九华旅游股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省创业投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给省高新投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
《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4000032543101X1
企业类型及经 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相关的衍生业务、资本经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创业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年12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
联系电话0551-626772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省投集团1,000,000100%
合计1,000,0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省高新投为省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省投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40000705044214B
企业类型及经 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筹措、管理、经营本省基本建设资金、铁路建设基金、产业基金,产业投资、开发及咨询服务,资本运营。
经营期限1998年07月31日至2048年07月31日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省高新投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国资委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安徽省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等职责。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的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投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安徽省国资委

省高新投

省投集团

100%

100%

序号

序号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主体持股 比例
1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不含经纪),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石油制品(除专项审批)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1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省内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企业和自然人发放贷款;购买及转让省内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办理省级转贷资金业务(需经省有关转贷资金管理部门同意);开展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投资业务;开展资产证券化;开展省内小额贷款公司、其他企业相关咨询业务和其他经许可的业务。2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皖投工业投资78.75%
有限公司、安徽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3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111,881.6525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深安联合投资有限公司、黄山有限公司(香港)94.63%
4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务服务。45,117.28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5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筹集、管理、经营铁路建设资金;铁路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与铁路发展相关的投资及咨询服务;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营。2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6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投资,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基金投资与管理,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

3,0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89.04%
7安徽庐铜铁路有限公司庐铜铁路的建设及延伸服务;铁路物资供应;铁路沿线相关产业开发;物业管理。271,1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3.85%
8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高速公路与桥梁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路桥沿线广告经营管理;服务区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292,13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3.54%
9合安高铁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建设工程,旅客运输服务,铁路货物运输,不动产投资开发、销售与租赁,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投资、咨询服务,广告代理发布,餐饮旅游服务,物业经营管理,物流(除快递)、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停车场管理。1,67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8.00%
10安徽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经营与资产管理,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6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11安徽皖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建材、装饰材料、木材、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服装、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美容、美发,房屋租赁。

309,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12安徽省高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相关的衍生业务、资1000,000安徽省投资集100%
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经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创业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团控股有限公司
13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6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14安徽皖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矿业及相关行业投资与管理,矿产品开发、基础设施、新能源及材料产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5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15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服务。5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16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与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相关的基金投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关的债券产品或金融工具投资。3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00%
17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投资和处置;资产管理及评估;股权管理及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证券化业务;企业重组、并购及破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及顾问。4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7.50%
18安徽中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与投资管理。3,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5%
19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管理、经营、处置托管资产及不良资产,股权、债权投融资业务,资产管理及项目服务,投资咨询服务。1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0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投资咨询服务。83,901.89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1深圳深安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办实业;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1,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2安徽皖投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服务业1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3安徽省江凯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其他制造业1,65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4.50%
24安徽省合马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交通业104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0%
25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其他金融业12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
26安徽省中安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注股权投资与管理;基金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与管理;服务业投资与管理;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投资业务咨询与服务;土地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000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96.712%

注:省投集团直接持有安徽省中安振兴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30%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6.712%股权,合计持有96.712%股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

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省高新投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相关的衍生业务、资本经营、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创业企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与管理相关投资基金及投资管理机构。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省高新投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
总资产731,932.50641,268.56543,976.33
净资产601,845.00558,015.18492,607.49
营业收入10,295.30110.404.94
主营业务收入10,295.30110.404.94
净利润15,137.628,143.73-2,934.52
净资产收益率2.52%1.46%-0.60%
资产负债率17.77%12.98%9.4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汉东董事长342829196805******中国合肥
谢 海董事、总经理342626198211******中国合肥
张 梅董事341125197412******中国合肥
徐文康董事340103196112******中国合肥
康 桥董事341126198311******中国合肥
蔡 霞董事340104196203******中国合肥
钟 军董事340211197701******中国合肥
王 楠监事会主席340103196911******中国合肥
戴 斌监事342821197510******中国合肥
刘 胜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340104196902******中国合肥
陈昌胜副总经理340104197008******中国合肥
卢 伟副总经理340304197612******中国合肥
李小峰副总经理340602198109******中国合肥
钟 琪副总经理362523198205******中国合肥
宋江华财务总监420527198304******中国合肥

(二)最近五年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除了拥有九华旅游12.13%股份表决权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控股股东省投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主体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是否达 到控制主营业务
1安凯客车000868省投集团121,554,12216.58%客车、底盘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等
2国祯环保300388省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0,985,62512.93%环保、节能设施的研究、开发
3长信科技300088省投集团控股子公司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271,497,70711.81%是注平板显示真空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注:省投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长信科技271,497,707股股份,占长信科技总股本的11.81%;同时,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合计持有的114,943,991股股份(占长信科技总股本的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行使。由此,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可支配长信科技16.81%表决权,为长信科技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不存在直接持有境

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 到或超过5%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不存在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控股股东省投集团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持股主体
1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27,0007.41%省投集团
2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2,15416.96%省投集团
3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10,392.896.34%省投集团
4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300,0009%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60,652.8010%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皖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省高新投的实际控制人安徽省国资委不存在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强化省高新投对九华旅游的统一管理,省投集团决定将省创业投持有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至省高新投。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19年6月4日,省高新投召开办公会,审议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2018年6月26日,省投集团召开集团办公会,审议批准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省高新投拥有上市公司12.13%股份表决权,省创业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626.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省高新投、省创业投均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省投集团的唯一出资人为安徽省国资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是在省投集团内部进行的无偿划转,本次权益变动后,省创业投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省高新投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70%股份,加上省高新投同时拥有的上市公司12.13%的股份表决权,省高新投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83%,省高新投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省投集团的唯一出资人为安徽省国资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年7月1日,省高新投与省创业投签署《关于所持九华旅游股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省创业投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的比例为14.70%)无偿划转给省高新投。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省高新投在上市公司拥有可支配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83%。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划出方: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划入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二)被划转国有股权额及划转基准日

1、双方同意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2、双方同意根据有关规定,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安徽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并)2018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9HFA10388)为依据,甲方将其拥有的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上述审计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标的股权状况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规定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2、甲方保证乙方不会因接受标的股权而产生任何形式的或有负债。(四)产权交接方式按照本协议约定,在标的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经批准后,乙方立即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争议的解决1、与本协议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无偿划转股权,不涉及资金来源。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

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届时若发生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届时基于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若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届时若有对可能阻碍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一)独立性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华旅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九华旅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

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

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承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4)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在与上市公司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九华旅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在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避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4、在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规范和减少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未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

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九华旅游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

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官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九华旅游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省高新投2016年的财务报告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华会皖审字2017第030号),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8HFA10124、XYZH/2019HFA10300)。

省高新投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6,720,128.71827,665,602.62463,573,741.9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8,333,379.788,882,693.168,750,000.00
预付款项1,483,060.768,663,269.47274,166.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953,072.8714,538,474.8561,938,447.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83,458,951.91340,095,129.915,272,008.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38,883,832.2281,229,815.37438,045,923.10
流动资产合计1,550,832,426.251,301,074,985.38977,854,287.0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60,267,571.411,401,138,010.191,176,034,947.6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026,679,467.053,402,828,244.083,118,999,526.0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36,751.692,331,972.67993,094.44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673,810.643,987,361.694,751,47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3,785,008.331,195,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573,750,000.00300,130,000.00161,13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5,768,492,609.125,111,610,588.634,461,909,047.18
资产总计7,319,325,035.376,412,685,574.015,439,763,334.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09,435.7314,837,190.862,672,791.44
预收款项14,405.0029,335.335,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888,743.97153,804.2769,523.38
应交税费10,241,026.383,593,617.07544,813.03
其他应付款16,606,584.8216,291,669.8210,422,642.1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3,960,195.9034,905,617.3513,714,77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72,612,980.8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872,620,739.93688,967,303.37401,251,593.5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461,333.314,779,999.99-
递延所得税负债9,219,767.47103,880,825.4898,722,026.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66,914,821.58797,628,128.84499,973,619.98
负债合计1,300,875,017.48832,533,746.19513,688,389.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4,997,950,000.004,247,950,000.003,697,9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411,917.852,196,909.354,550,310.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600,301.16170,238,693.1559,233,215.8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92,498.97285,473.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45,563,830.758,412,868.06-14,909,86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050,318,548.734,429,083,944.173,746,823,662.86
少数股东权益968,131,469.161,151,067,883.651,179,251,281.43
所有者权益合计6,018,450,017.895,580,151,827.824,926,074,944.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319,325,035.376,412,685,574.015,439,763,334.2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02,952,964.461,103,996.4949,360.14
其中:营业收入102,952,964.461,103,996.4949,360.1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6,875,775.4440,846,691.3036,077,722.96
其中:营业成本57,574,592.563,687,425.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3,290,604.241,845,496.54-
销售费用4,997,386.201,621,370.462,100,395.14
管理费用36,450,222.9542,492,455.4623,913,909.0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6,687,030.51-11,478,756.43-8,425,819.71
资产减值损失-8,750,000.002,678,700.0018,489,238.53
加:其他收益394,727.6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9,524,933.26115,793,440.826,683,481.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3,181,264.39-21,534,294.483,435,387.4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5,996,849.9076,050,746.01-29,344,881.10
加:营业外收入78,749.586,500,097.870.09
减:营业外支出-306.2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6,075,599.4882,550,843.88-29,345,187.24
减:所得税费用4,699,415.491,113,527.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51,376,183.9981,437,316.74-29,345,18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36,257.201,979,935.71-7,233,226.60
少数股东损益92,139,926.7979,457,381.03-22,111,960.6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0,553,445.1019,115,108.99-193,899,847.7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1,277,103.82114,644,189.12-38,779,969.5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1,277,103.82114,644,189.12-193,899,847.7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141,458,018.50138,526,459.15-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9,819,085.32-23,882,270.03-193,899,847.71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9,276,341.28-95,529,080.13-155,119,878.17
七、综合收益总额-139,177,261.11100,552,425.73-223,245,034.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12,040,846.62116,624,124.83-46,013,196.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7,136,414.49-16,071,699.10-177,231,838.8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695,280.731,082,721.2759,078.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359,059.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8,120,303.80229,759,597.5772,716,639.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5,174,644.21230,842,318.8472,775,717.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8,713,368.90118,567,920.5714,868,445.8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115,793.6916,461,311.9920,741,346.16
支付的各项税费8,420,201.804,483,609.332,776,999.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2,779,330.4128,540,270.16104,576,241.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4,028,694.80168,053,112.05142,963,03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8,854,050.5962,789,206.79-70,187,314.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3,318,014.77473,358,960.04167,827,573.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15,709.8291,021,723.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318,014.77479,074,669.86258,849,297.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1,430,870.333,110,902.86658,104.00
投资支付的现金918,950,000.001,004,809,446.402,698,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0,380,870.331,007,920,349.262,698,658,104.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7,062,855.56-528,845,679.40-2,439,808,806.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0.00550,000,000.002,193,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7,612,980.8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81,000,000.0019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27,612,980.87831,000,000.002,383,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641,548.63851,666.67854,03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2,641,548.63851,666.67854,03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4,971,432.24830,148,333.332,382,945,97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0,945,473.91364,091,860.72-127,050,151.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27,665,602.62463,573,741.90590,623,893.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6,720,128.71827,665,602.62463,573,741.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对省高新投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9HFA10300”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省高新投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省高新投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无偿划转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六)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九华旅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备查地点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先进电话:0566-5578882 0566-5578829传真:0566-5578801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五溪新城区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五溪新城区
股票简称九华旅游股票代码603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0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省投集团的唯一出资人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3,425,466股 持股比例:12.13% 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拥有上市公司12.13%股份表决权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6,267,338股 变动比例:14.7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注: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具体计划。届时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增持,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注:本次采取无偿划转股权方式,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汉东

2019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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