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元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龙山县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BOT+TOT方式投资龙山县城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4,823万元,总规模8.5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8万吨/日、存
量项目规模0.5万吨/日),本期规模为6万吨/日(新建项目规模5.5万吨/日,存量项目规模0.5万吨/日);
2、同意公司与龙山县城镇供水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龙山首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其中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2,080万元,持股比例为89.8%;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2019-066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