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 | 条款 | 原规则 | 条款 | 修订后的规则 |
1 | 第一条 |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经营战略和事业计划目标任务的快速有效执行,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经营战略快速有效执行和事业计划目标任务的圆满达成,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
2 | 第二条 | 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由公司批准设立,负责公司经营战略和事业计划的制定和批准后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 与第一条合并 | |
3 | 第四条 | 执委会由公司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专业业务领军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其他专业技术负责人可列席执委会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首席战略官组织。 | 第三条 |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经执委会主席指定,其他专业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首席战略官组织。 |
4 | 第五条 | 执行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中公司其他专业业务领军人由执行委员会主席提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批准。 | 第四条 | 执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执委会主席由董事长担任。执委会副主席和委员由执行委员会主席提名,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
5 | 第七条 | 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落实负责。 (二)拟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三)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事业计划,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组 | 第六条 | 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一)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落实负责。 (二)拟定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事业计划,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组织执行。 |
织执行。 (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拟定投资、收购、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具体经营项目方案,按程序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批准后组织执行。 (五)督促、检查公司各经营业务单元和专业组织落实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六)拟定公司组织结构和核心管理人员变动方案,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拟定投资、收购、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需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具体经营项目方案,按程序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批准后组织执行。 (五)督促、检查公司各经营业务单元和专业组织落实经营目标和战略项目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六)拟定公司日常经营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变动方案,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七)批准日常经营相关公司制度。 (八)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
6 | 第八条 | 执委会会议分例会和专题会,例会每月上旬召开一次;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例会由执委会主席主持,若遇特殊情况,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主席或其他委员主持;专题会由执委会主席指定人员主持。 | 第七条 | 执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因实际工作需要,经业务部门申请、执委会主席批准可临时召开。会议由执委会主席主持,若遇特殊情况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主席或其他委员主持。 |
7 | 第九条 | 执委会例会主要讨论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战略和战略实施情况、组织和人事以及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题。专题会主要讨论公司技术创新路线图、重大技术创新提案、各事业单元新战略项目立项和战略项目执行情况。 | 第八条 | 执委会主要讨论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组织和人事及需上报董事会批准的议题。 |
8 | 第十条 | 执委会秘书在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题、会前通知、参会人以及督促相关组织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等。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专题会原则上在当次会议上确定下次会议时间。 | 第九 条 | 执委会办公室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题、会前通知、参会人以及督促相关组织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等。 |
9 | 第十 | 执委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 | 第十 | 执委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须 |
一条 | 出席,可以签署书面意见;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执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 | 条 | 签署书面意见;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执委会委员过半数通过。 | |
10 | 第十二条 | 执委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 第十一条 | 执委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召开原则采取现场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通讯方式。 |
11 | 第十三条 | 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 第十二条 | 会议纪要应完整、真实、准确。出席会议的执委会委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议纪要应作为公司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永久,以作为日后考核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 |
12 | 第十五条 |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公司中心组成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执委会成员、集团战略与业绩管理小组成员、党委和纪委委员、事业单元主要领导和战略与业绩管理小组成员、专业组织负责人。中心组学习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公司高管团队思想,凝心聚力,强化战略项目执行,确保经营目标达成。中心组学习会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秘书长、执委会秘书负责组织。 | 第十四条 | 根据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公司中心组成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执委会成员、集团战略与业绩管理小组成员、党委和纪委委员、事业单元主要领导和战略与业绩管理小组成员、专业组织负责人等。中心组学习会主要目的是为了统一公司高管团队思想,凝心聚力,强化战略项目执行,确保经营目标达成。中心组学习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 |
13 | 因第一条与第二条合并,后续条款序号相应修改。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