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张金先生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张金持有丽岛新材股份223,710股,占丽岛新材总股本0.10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0股,占丽岛新材总股本0.0005%。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3,710 | 0.107% | IPO前取得:223,71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张金 | 1,000 | 0.0005% | 2018/12/28~2019/6/26 | 集中竞价交易 | 11.18-11.18 | 11,180 | 未完成:54900股 | 222,710 | 0.106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