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银行理财类产品182-183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
2019年6月26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购买了两项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投资的单个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两家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1.公司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认购规模:4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3.80%
(6)产品起息日:2019年6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5日
2.公司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认购规模:1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3.84%
(6)产品起息日:2019年6月26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6日
(二)敏感性分析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委托理财,通过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
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13.8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