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更名的告知函,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