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创高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9-2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12名,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庆寿先生、王昕先生、吕华生先生、郝立群女士、彭雅超先生、钱静女士、花蕴女士、钟岩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志宇先生、张宁先生、曾国安先生、张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提出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庆寿先生,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昌造船厂26分厂副厂长,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以及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庆寿先生通过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58,225,973股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涛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寿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庆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昕先生,1986年10月生,中国国籍,美国伍斯特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士。曾任美国Vantiv公司软件工程师,美国高盛集团金融程序分析师。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王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子女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昕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华生先生,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华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华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吕华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立群女士,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通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立群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74,000股股份,通过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长兴物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36,203,71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立群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郝立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雅超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农行湖北省分行大客户中心武汉直销部总经理、农行武汉市分行大客户部副总经理和农行武汉直属支行副行长等职。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雅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09,500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

彭雅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彭雅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静女士,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通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监事、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101,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钱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花蕴女士,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投资经济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黄金集团人力资源科长、深圳市中联地产副总裁,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花蕴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开心同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开心同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1,845股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太平洋证券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35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花蕴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花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岩女士,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办助理,现任深圳市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综合办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岩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太平洋证券共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95万元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岩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钟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宇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北京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研究员、北京市住建委专家;1990年-2015年先后担任北京市政府房改办公室处长、北京市新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市新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金霞熙阳健康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志宇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刘志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宁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历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项目投资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中国公路学会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分会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宁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国安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担任武汉大学副教授、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住房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房地产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房地产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武汉大学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国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曾国安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曾国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志宏先生,1964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院教代会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财务管理博士导师组组长;2013年-2018年期间,张志宏先生还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志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志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