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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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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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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及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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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梁健斌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张远航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总监,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周耀飞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金融硕士,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2016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广州热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及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等。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蔡其龙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通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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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创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伊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三合工业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或定向增发项目。

张磊清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管理学硕士,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

蔡莹珊 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经理,理学硕士,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201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参与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项目。

杨亮亮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高级经理,经济学硕士。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18公司债项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魏安胜 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经济师。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曾负责或参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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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项目、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公司”或“发行人”)。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1号A3栋第三层成立时间:2004年6月24日(有限公司成立)2016年3月25日(股份公司成立)联系电话: 020-82071910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设备批发;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仪器仪表修理;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仪器仪表批发;汽车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机械零部件加工;软件批发;环保技术转让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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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依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等法规及国信证券投行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对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履行了内核程序,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部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019年5月,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交国信证券风险管理总部投行内核部(以下简称“内核部”),向内核部等内控部门提交内核申请材料,同时向质控部提交工作底稿。

2、质控部组织内控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齐备性验收,对问核底稿进行内部验证。质控部提出深化尽调、补正底稿要求;项目组落实相关要求或作出解释答复后,向内核部提交问核材料。2019年6月10日,国信证券召开问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问核,问核情况在内核委员会会议上汇报。

3、内核部组织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组对审核意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内核部认可后,将项目内核会议材料提交内核会议审核。

4、2019年6月10日,国信证券保荐业务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审议,与会内核委员审阅了会议材料,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并形成审核意见。内核委员会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会议意见后提交国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同意推荐。

5、内核委员会会议意见经内核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并由内控部门复核后,随内核会议意见提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进行评审。国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同意上报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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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信证券内部审核意见

2019年6月10日,国信证券召开内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禾信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内核委员会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会议意见后提交国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同意推荐。

2019年6月10日,国信证券对禾信仪器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问核,同意项目组落实问核意见后上报问核表。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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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经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认为禾信仪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禾信仪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一)禾信仪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禾信仪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禾信仪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禾信仪器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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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审计机构已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四)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经本保荐机构查证确认,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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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五、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厦门金广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金广1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备案;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凯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经核查,发行人股东中,周振、傅忠、蔡亦勇、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界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履行上述备案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周振、傅忠、蔡亦勇等自然人股东无需履行前述备案程序。

(2)共青城同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员工持股平台 ,无需履行前述备案程序。

六、本次发行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一)国信证券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国信证券聘请北京国枫(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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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的券商律师,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从事法律业务资格。该事务所同意接受国信证券之委托,在本次发行中向国信证券提供法律服务。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国信证券尚未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发行人聘请国信证券作为本项目的保荐机构,聘请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项目的法律顾问,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项目的审计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发行人已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上述中介机构依法出具了专业意见或报告。

除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外,发行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具体如下:

发行人聘请北京汉鼎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方。经核查,发行人已与北京汉鼎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前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为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发行人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发行人完成上市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保荐机构、发行人在本项目中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和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可能性,发行人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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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

(一)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1、技术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质谱仪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坚持进行质谱仪的正向开发,掌握质谱分析核心技术,各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之日,公司已获得30项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另有44项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纠纷或诉讼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迭代风险

质谱仪的研发和设计涉及精密机械、高精度电子系统、电子离子光学技术、真空技术等众多领域,生产过程包含诸多复杂工艺环节。企业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并直接决定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在市场竞争中的成本优势。若出现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或技术人才大量离职、核心技术泄密、不能及时引进各类急需人才等情形,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3)研发失败风险

质谱仪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实现技术不断创新是行业内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报告期内,公司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达29.63%,并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但是,由于质谱仪的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难度高等特点,公司仍然存在因研发投入不足、技术方向偏差、技术难度加大等原因而导致部分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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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业化失败风险

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并最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是其意义所在。质谱仪在环境监测、医疗健康、食品安全、工业分析等诸多领域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虽然公司已经在国产质谱仪产业化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实践和探索,并成为国内少数成功在环境监测领域实现质谱仪产业化的企业之一,但目前国内其他质谱仪市场主要被国际行业巨头所占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9,158.3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针对环境监测、食品安全、医疗诊断、工业分析等领域。如相关技术成果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或者竞争对手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公司将面临产业化失败的风险。

2、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长期以来,国际行业巨头一直占据国内分析仪器市场,在中高端市场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未来随着相关公司不断拓展环境监测领域市场,以及不断进入质谱仪其他应用领域,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可能会出现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2)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参与环境监测领域的质谱应用,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等。但由于公司生产的质谱仪产品价值较高且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导致公司客户在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大,公司需持续进行客户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虽然公司在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等领域已持续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应用于医疗健康领域的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已提交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但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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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产业化销售的产品包括SPAMS系列和SPIMS系列,产品结构较为单一,且主要针对环境监测领域。虽然AC-GCMS-1000、CMI-1600、DT-100、API-TOFMS等可应用于环境监测、医疗健康、食品安全领域的新产品已形成研发样机,但若市场环境及相关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亦或已形成研发样机的新产品无法顺利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高端通用零部件采购风险

公司目前掌握了电喷雾离子源、电子轰击离子源、真空紫外单光子、高速粒子探测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等核心部件的工艺设计成果。但质谱仪所需的高端通用零部件(高端激光器、分子泵)目前仍需要进口,如国外相关厂商经营策略发生重大调整或所在国出口政策发生变动,则可能对公司高端通用零部件的采购造成不利影响。

(5)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近年来,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我国相继出台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努力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政策为质谱仪在该领域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质谱仪单台价值较高,采购受财政预算的约束较强,若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的相关环保政策及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变动,则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选择“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具体的上市标准。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后,如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上市标准,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将会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才可重新启动发行。若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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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风险

(1)公司业绩具有季节性特征,中期报告存在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环境监测领域,客户群体主要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等,该类机构采购一般遵守较为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受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招投标、合同签订、设备安装等环节多发生在每年第二、三季度,设备验收环节多发生在每年第四季度,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点,上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小,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因上述业务特征呈现季节性特点,即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自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存在亏损的风险。

(2)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质谱仪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高端科学分析仪器。2016年-2018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315.45万元、2,319.91万元、1,111.5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27%、111.48%、50.09%,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如未来政府对该领域的支持力度及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政府补助规模缩减甚至取消,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昆山禾信均享受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增值税税收优惠。2016年-2018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00.22万元、376.82万元和556.55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2.87%、18.11%和25.08%,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4)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040.25万元、3,279.04万元、4,442.59万元,其中在产品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20.49%、34.32%、44.41%。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68、0.90、1.03,主要是公司产品属于高端科学分析仪器,生产备货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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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长,因此存货周转较慢。若下游客户采购政策或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能按照合同约定购买公司产品,公司存货则可能面临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20.01万元、3,000.12万元、3,489.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5%、18.83%、17.72%。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应收款项可能进一步增长,给公司造成一定资金压力。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等,客户信用良好,但倘若未来客户采购及结算政策或者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应收账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

5、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1)募投项目不达预期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质谱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同时,公司还将投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全国10个主要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网点。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技术积累,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做好了相关市场调研、人才储备、营销管理等准备工作。但是,若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前期调研和分析出现偏差,则可能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因募投项目存在建设周期,无法立即达产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从而导致公司可能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6、其他风险

(1)共同控制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振、第二大股东傅忠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已签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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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为59.35%。本次发行完成后,周振、傅忠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预计为44.51%。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关制度,但倘若实际控制人之间出现分歧导致《一致行动协议》无法顺利执行,则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规模扩大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聚集了一大批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经营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不能跟上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平稳发展,成长性良好,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发行人在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未来发展具备良好基础;同时,发行人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并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因此,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荐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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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周耀飞

年 月 日保荐代表人:

梁健斌 张远航

年 月 日内核负责人:

曾 信

年 月 日保荐业务负责人:

谌传立

年 月 日总经理:

岳克胜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年 月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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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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