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宗松先生积极与质权人沟通协商,进一步降低质押风险,将其前期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 押股数(股) | 质押开 始日期 | 解除质 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质押公告日期 |
李宗松 | 是 | 2,000,000 | 2017年5月10日 | 2019年6月25日 | 华泰证券 | 0.97% | 2017年5月12日 |
合计 | — | 2,000,000 | — | — | — | 0.97% | — |
注:上表中股份质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截至目前,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7,19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2%。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203,330,242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98.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
三、备查文件
1、李宗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