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药品研究进展事项问询
函的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本公司”) 于
2019年6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药品研究进展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9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委托相关医药研发机构开展了斑蝥酸钠系列研究,近期已取得进展。前期定期报告显示,公司斑蝥酸钠系列产品已上市多年。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说明委托医药研发机构开展研究的背景及目的、对应的具体项目名称等,明确现阶段取得的研究报告结论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直接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二、请公司结合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目的和当前研究所处阶段,补充说明后续尚需开展的理论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尚需履行的备案或审批程序,以及最终结果是否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并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三、请公司补充披露斑蝥酸钠系列研究的基本情况,包括研究对象、样本数量、主要监测指标、研究结果数据,以及相关结论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如相关研究系动物试验,请进一步说明研究结论是否对人体同样有效及依据,并充分提示风险。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斑蝥酸钠相关临床试验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时间、样本数量、试验设计、选取的指标及统计分析方法,现阶段中期小结的分析结论是否具备充分的依据,是否已形成专业内认可的结论性意见,后续还需开展的研究内容及预
计完成时间,是否可能存在与当前结论不一致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6月2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