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日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6月26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83.8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