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9:3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㈣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晋阳女士主持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㈠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㈡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