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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2019年6月12日召开了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万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19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之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材”)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授信额度,江苏宏泰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76561167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31号

法定代表人:夏育林

注册资本:74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经营范围:涂料研发;涂料制造;涂料、建材、装饰材料、文具用品、体育

用品及器材、化工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科目2018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2019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4,490,842.6945,290,051.13
负债总额26,096,069.6124,601,944.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0,000.008,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6,096,069.6124,601,944.6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8,394,773.0820,688,106.52
科目2018年(经审计)2019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58,234,175.8410,047,716.84
利润总额14,195,107.102,698,039.34
净利润12,245,223.702,293,333.44

三、担保事项说明1、担保金额:本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相应利息及由其产生的其他费用;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方式:江苏宏泰为阳光新材偿付能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阳光新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江苏宏泰为阳光新材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江苏宏泰为阳光新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阳光新材的生产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为全资孙公司阳光新材提供担保,有助于推进阳光新材经营业务的开展,且阳光新材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江苏宏泰为阳光新材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包括母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并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0.98%。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宏泰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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