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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6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丰磊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之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材”)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授信额度,江苏宏泰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为全资孙公司阳光新材提供担保,有助于推进阳光新材经营业务的开展,且阳光新材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同意江苏宏泰为阳光新材提供担保。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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