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6月2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之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材”)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授信额度,江苏宏泰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认为:阳光新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经营稳定。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