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属2019年第2次临时会议(2019年度总第4次)〕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19年6月1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6月2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回家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铁设计与中国铁设签订<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3211标信号系统)设计合同>等3项合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235.984万元、469.466万元和30万元的合同价格签署《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3211标 信号系统)设计合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
(3212标 供电系统)设计合同》和《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下穿铁路安全评估》三项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同意授权中铁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关联交易金额,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