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晟智能: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5

公告编号:2019-018证券代码:832884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1日14: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

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圣瑞思工业会议室公司于2019年 5月27日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议案

公司于2019年 5月27日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为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必要时将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原始成本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

为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做出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必要时将以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时的原始成本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为确保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个月。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7月11日12: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吕蒙 2、联系电话: 0574-87916471

传 真: 0574-87916471 3、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555号 4、邮编:31550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请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