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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295.3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21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3号)核准,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4.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37.79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9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项目核准/备案文号环保部门批文 文号
1环保型冷却塔项目20,26711,796.33常发改备 〔2014〕3号常环审 (2015)21号
2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2452,200常发改备 〔2014〕2号常环表 (2014)43号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7402,700常发改备 〔2014〕4号不涉及环境评价事项
合计25,25216,696.3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 用途
海鸥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105021029100089316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西太湖科技支行1066900000000298
海鸥股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51990208931070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海鸥冷却技术(亚中国工商银行股NRA1105021029714501474
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印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NRA1105021029714501501
海鸥股份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01013012010000006907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为295.3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19年6月24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22,000,000.00
减:项目累计投入20,759,382.00
其中:已支付19,619,946.18
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1,139,435.82
加:已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573,658.7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1,814,276.73
加: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1,139,435.8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2,953,712.55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截至2019年6月24日,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为295.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为181.43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为113.94万元。由于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目前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对前述款项进行支付。

(二)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公司对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进行了优化,在满足研发需求的基础上,减少了募投项目中的部分设备、仪器的采购;同时,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部分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三)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提前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四)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账户余额295.37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营运资金需求,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董事会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在该项目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保金满足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着眼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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