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投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83号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鸥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8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41,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377,900.0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963,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1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 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5月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签订了《海鸥股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江南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018年5月17日,公司、海鸥亚太、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2018年8月27日,公司、金鸥水处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11月14日,公司、海鸥印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关于子公司海鸥冷却塔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5,147,434.73元存储于专项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
实施主体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变更募投实施主体后初始存放金额(元) | 截止日余额(元) | 备注 |
海鸥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1105021029100089316 | 117,963,300.00 | 37,963,300.00 | 34,423,773.83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金鸥水处理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西太湖科技支行 | 1066900000000298 | 80,000,000.00 | 73,932,034.55 | ||
海鸥股份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高新区支行 | 01013012010000006907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5,503,982.16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海鸥股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宁支行 | 519902089310705 | 27,000,000.00 | 17,580,000.00 | 10,200,630.9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海鸥亚太【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NRA1105021029714501474 | 美元1,478,946.21(约人民币 8,340,000.00) | 美元144,947.71(人民币976,005.41) | ||
海鸥印尼【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 NRA11050210 29714501501 | 美元166,000.00(约人民币1,080,000.00) | 美元16,485.91(人民币111,007.87) | ||
合计 | 166,963,300.00 | 166,963,300.00 | 125,147,434.73 |
注:详见本报告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2018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2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以下简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即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海鸥股份、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美国)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和新设控股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印尼)有限公司(名称以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共同实施;实施地点由中
国大陆华北地区(河南郑州、山西太原、内蒙包头)、华南地区(广东广州、广西南宁、福建福州)、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昆明、贵州贵阳)和上海地区(上海)变更为中国上海、马来西亚吉隆坡、泰国曼谷、美国堪萨斯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项目拟投资总额由2,740万元变更为2,785万元;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2,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018年2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建设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变更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工期2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2月。
2、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公司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7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由于原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拟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1)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的金坛区儒林镇工业集中区地块变更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经六路以东、纬八路以南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30亩);(2)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海鸥股份单一主体实施变更为由海鸥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共同实施;(3)对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部分机器设备及其他配套费用)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完成后,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略有减少,拟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不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新增产能预计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2018年7月16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变更后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在得到
批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计划两年内完成,为加快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实施进展,公司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2月。
截至2019年3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理财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期限 | 收益金额(元) |
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6月期【314号】-195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7,000,000.00 | 2017-8-15至2018-2-26 | 395,571.62 |
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 | 23,000,000.00 | 2017-8-15至2018-2-26 | 561,956.16 |
理财产品 | ||||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31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17-8-17至2018-2-26 | 241,835.62 |
4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7年第125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17-8-15至2018-5-14 | 1,739,301.25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6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23,000,000.00 | 2018-3-2至2018-7-18 | 442,827.85 |
6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27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18-3-2至2018-7-19 | 193,698.63 |
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1212号】-136天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2018-3-5至2018-7-19 | 179,018.92 |
8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凭证融通【201804】号本金保障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2018-5-18至2018-7-23 | 450,138.89 |
合计 | 4,204,348.94 |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0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3月31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25,147,434.73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4.96%,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金额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66,963,300.00 |
减:募集资金投资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13,929,390.86 |
募集资金投资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7,055,146.18 |
募集资金投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6,604,765.65 |
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 7,867.42 |
加: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 1,374,879.80 |
募投项目实施收取租金【注】 | 202,076.1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204,348.94 |
2019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5,147,434.73 |
注:在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向上海港沪房地产有限公司(甲方)购买房屋,在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甲方与北京旗鱼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丙方)已于2017年2月8日就丙方租赁该房屋签订了《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丙方承租期自2017年2月23日至2019年2月22日),经三方协商一致,原租赁合同中甲方的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截至2019年2月22日租赁期已经结束,公司不再向丙方出租该房屋。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变更。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2018年2月9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变更。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截至2019年3月31日,环保型冷却塔项目尚处于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是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公司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可用产业利润反哺科研开发,继续增加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提供服务平台、开拓销售渠道、提供品牌的增值服务等使公司产品增加市场份额,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可用产业利润反哺营销网络建设,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不适用。
(二)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生产经营情况不适用。
(四)效益贡献情况不适用。
(五)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不适用。
(六)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月
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696.3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758.9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386.2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年:191.58 2018年:3,751.99 2019年1月-3月:815.3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6.1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11,796.33 | 11,796.33 | 1,392.94 | 11,796.33 | 11,796.33 | 1,392.94 | 10,403.39 | 2020年2月 |
2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00.00 | 2,200.00 | 1,705.51 | 2,200.00 | 2,200.00 | 1,705.51 | 494.49 | 2019年5月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700.00 | 2,700.00 | 1,660.48 | 2,700.00 | 2,700.00 | 1,660.48 | 1,039.52 | 2020年2月 |
合计 | 16,696.33 | 16,696.33 | 4,758.93 | 16,696.33 | 16,696.33 | 4,758.93 | 11,937.40 |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1-3月 | ||||
1 | 环保型冷却塔项目 | 注1 | 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销售收入40,91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5,219万元 | 不适用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注1 |
2 | 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注2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注3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3 |
注1:2018年7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因原环保型冷却塔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进行政府拆迁;另外考虑到公司环保型冷却塔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于2014年4月,原来所选的部分机器设备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发展要求。公司对环保型冷却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作出变更。项目仍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注2:绿色环保JXY型冷却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立足于产品设计、产品试制与检测,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为公司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注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提供服务平台、开拓销售渠道、提供品牌的增值服务等使公司产品增加市场份额,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