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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6

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控股股东厉达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54,9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2019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厉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厉达先生于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以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厉达大宗交易2019年5月24日6.336564000.12
2019年6月17日5.535000000.09
2019年6月24日6.0049000000.89
合计60564001.10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减持比例为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厉达持有股份160,645,41829.06154,589,01827.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161,3557.2734,104,9556.17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484,06321.80120,484,06321.80

三、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事项

1、股份锁定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

股东厉达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首次公开发行前)

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及其控制的企业赛摩科技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减持后,将确保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如果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及其控制的企业赛摩科技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

股份所得收益将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或者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

3、股份限售承诺(资产重组时)

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2、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有所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3、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锁定的其他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4、对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二)承诺履行情况

厉达先生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承诺正在履行中;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7年开展实施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非公开发行股份分别于2016年7月28日、2017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厉达先生在资产重组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厉达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厉达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厉达先生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为6,056,400股,剩下可减持股份数量4,998,587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1.10%。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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