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可在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在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首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