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创股份股票代码:0023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6-8楼通讯地址: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6-8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签署日期:2019年6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9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 指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威创投资、转让方 | 指 | VTRON INVESTMENT LIMITED |
威创股份、上市公司 | 指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6-8楼成立时间:1984年8月21日法定代表人:洪汉松注册资本:贰拾陆亿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6700395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经营期限:1984年8月21日至长期主要股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100%通讯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2号6-8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洪汉松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赵光南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王丛立 | 男 | 董事、首席执行官 | 中国 | 中国 | 否 |
叶志强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马以勇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吴中明 | 男 | 职工董事、战略策划部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谈凌 | 女 | 外部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计云海 | 男 | 外部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持有或控制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不存在其在境内及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看好上市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通过协议方式战略投资上市公司。
二、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第15号》,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威创股份的股票。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6月21日,威创投资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威创投资将其持有的占威创股份总股本10.00%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即91,000,000股)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威创股份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5)。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交易价格(股/元) | 支付对价(元)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1,000,000 | 10.00 | 5.30 | 482,300,000.00 |
合计 | 91,000,000 | 10.00 | 5.30 | 482,300,000.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0.00 | 91,000,000 | 10.00 |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部分股份存在质押情况,涉及的质押股份需办理质押解除手续后方能转让,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行为,需要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尚需通过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威创股份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三、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州市 |
股票简称 | 威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308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州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持股数量:91,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目前无具体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 不适用 |
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汉松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