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19年6月14日前将《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但由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因此无法在2019年6月14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6月21日回复《问询函》,延期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由于此次年报回复涉及内容较多,回函内容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做进一步沟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并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将于6月26日前完成
《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