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烽火通信”)于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2019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