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公司技术总监韩文韬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韩文韬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至本公告日,韩文韬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韩文韬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6-20 | 4 | 24,619 | 0.0050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韩文韬 | 合计持有股份 | 98,477 | 0.02033 | 73,858 | 0.015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619 | 0.00508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3,858 | 0.01525 | 73,858 | 0.0152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韩文韬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韩文韬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韩文韬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韩文韬先生《持股变动申报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