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
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于2019年6月20日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转来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通产丽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9]602号),同意深投控上报的重组方案,由通产丽星发行股份购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亿元。力合科创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以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参考确定,发行股份价格为定价基准日(通产丽星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批复自通产丽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和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通产丽星股份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